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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京大学2016届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2-15   查看次数:2470

 

各有关院系:
南京大学2016届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籍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含专科、专升本、高起本)符合评选标准及推荐比例者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1、模范践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各学年德育考核成绩为优秀;
3、截至评选时,已修课程总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
          三、推荐比例
在符合评选标准的前提下,推荐学生数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3%。
          四、评选方法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由各院系成人教育办公室负责遴选,所推荐学生经继续教育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网络公示后,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发文公布。
参评学生须认真填写推荐表格,经学生所在单位签章后,交由各院系按照严格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审核,汇总、排名后将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院系统计表和打印的学生学业成绩单,于1223日前送至教学与资源部。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毕业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或毕业论文不合格者,一律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