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南京大学2015年成人招生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6-19 查看次数:5774 次
关于申报2015年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有关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按照陈骏校长提出的继续教育要“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品牌发展”的要求,现就申报我校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科学的成人高等教育发展观,稳步发展成人高等教育,走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我校已停止举办成教函授教育和自考助学班。
二、促进成人高等教育转型发展,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成招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我校继续参加江苏省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三、各院系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综合考虑自己的办学条件,依据近几年来的招生录取和报到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2015年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去年未开班的专业,原则上不再申办。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指南的通知》(苏教高[2007]3号)文件的规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含专业方向)将实行申报备案制度。
凡新增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均须填写《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专业方向)申报表》。
五、各院系请按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南京大学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表格中业余招生计划数的空栏应填写数字,不要打“√”。)
六、凡申报参加江苏省2015年成高校企合作和艰苦行业招生改革的院系,一并在申报表中填写,两个改革项目可兼报,请在自主招生栏里注明改革类型,并如实填写合作单位。如该专业同时向社会招生,应分开填写。
【艰苦专业是指农、林、水利、地质、矿业、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以及物流管理、土木建筑、船舶制造等户外性质的相关专业。】
七、填好后,先交电子表格,以便汇总。纸质表格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6月22日(星期一)前送交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发展部张彤老师(南园教学楼210室,联系电话83592449)存档;申报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招生改革试点的院系,最迟在7月10(周五)日前上交签署好的合作协议(一式三份)。
(可在学院教务员QQ群共享中下载附件的电子表格)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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