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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办理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0-01-28   查看次数:630

我校2009上半年、2009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请于2010356日(上午83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到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现场办理学士学位申请事宜,逾期不予补办;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 南园教学楼二楼;

 

现场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请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办理: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现场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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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外地路远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本次学士学位网上申请手续的办理,将于201031日上午9点正式开通,在201035下午5准时关闭。届时请在我院网站首页点击“学位申请”——“自考”——“社会自考”即可。在网上申请成功的考生,不需要再到我院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网上办理申请手续成功者,请在2010310之前,将200元(贰佰元)学位评审费通过邮局汇款至: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 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邮编210093。汇款时请在留言中写明本人姓名与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证书编号”,注意不能写错。汇款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汇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请考生保管好邮局的汇款凭条,在20104910日来我院领取学士学位证书时可以据此换取我校行政事业单位缴费收据。网上申请学位者,来领取学士学位证书时必须带上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与复印件、两寸证件照两张(照片要求必须与本人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上所用照片一致),并填好“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补交(见本通知附件文档“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注意事项”的最后一页)。届时不能交齐材料者,学士学位证书不予发放。

 

请本次在网上办理申请学士学位手续者务必注意:

1、更改姓名导致“现用名”与毕业证书上不同的,或是更改出生日期、更改身份证号码导致与毕业证书上信息不同的,务必带齐公安部门的变更材料(盖红章)到现场来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在网上办理导致学位证书打印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

 

2、通过免考外语取得自考毕业证书者,请一律到我院现场办理,无法通过网上办理;现场办理时请务必携带外语免考材料的原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包括参加四、六级考试所属院校的毕业证书原件;或是参加四、六级考试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带照片的证明)、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英语专业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等;

 

3、军人身份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请一律到我院现场办理,不能通过网上办理。现场办理时,如果有身份证,则最好使用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身份证,请填写完整的军官证(士兵证)号码,如“南字第01588888号”,同时留下军官证(士兵证)复印件。

 

4、务必保证身份证号码的准确(电子注册用)。遇到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上身份证号码有误的情况请务必到现场办理,主动提出并视情况处理。

 

特别提示:不属于上述4种情况的毕业生,才可以在网上办理申请手续。如果毕业生确认自己符合我校授予学位的条件,而在网上无法成功办理(因为技术原因,存在这种可能),则请按照我院网上通知的时间与地点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