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大学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考〖2001〗5号、苏教考〖2002〗5号、苏教办高〖2004〗5号)文件精神,我校对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 法律: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工业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
(2)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国民经济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对外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学(经济法概论)、企业经营战略(产业经济管理学、西方经济学概论)、人力资源管理(一)(税收学、货币银行学)。
(3) 行政管理: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西方政治制度。
(4) 社会工作与管理: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C++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
(6) 计算机信息管理:操作系统概论(操作系统)、数据结构导论(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信息系统开发)。
(7) 广告学: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8) 公共关系:人际关系学、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传播管理(危机管理)。
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 四、六级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
(2) 从2004年6月起(含2004年6月),必须在本校考试。
(3) 从2005年6月起(含2005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再与学位英语考试免考挂钩。
注: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⒈ 申请报名时间:每年3月、10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其它时间恕不接待。
⒉ 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
⒈ 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申请。
⒉ 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⒊ 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两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⒋ 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英语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当前位置:
新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