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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4-01   查看次数:663

 

关于报送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有关院系:

经研究,现就编报南京大学2009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教高[2007]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将工作重点放在“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创新发展”上来。各院系办班必须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

二、各院系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综合考虑自己的办学条件,依据近几年来的招生录取和报到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2009年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办学形式,不宜盲目多报计划和增加新专业。去年撤销招生计划的专业(未开班)原则上不再申办。

三、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普通高校全面停止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班。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指南的通知》(苏教高[2007]3号)文件的规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含专业方向)将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12009年原则上不再新增高起本和专科专业;

2.各院系申报新增专升本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原则上应是本院系全日制普通本科已经批准设置的专业。如申报其他院系设置的本科专业,应综合考虑本院系的师资条件和专业的学科属性,应与主办专业所在院系进行协商,征得同意后,报请我院批准。

3.凡新增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均须填写《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专业方向)申报表》。

五、各院系申报新增函授站,应及时获得所在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否则不予安排招生计划。

六、各院系请按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南京大学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专业方向)申报表》,经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09410(星期五)前送交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张彤老师(南园教学楼210室)。

联系电话:83592449

 

附件一:南京大学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

附件二: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专业方向)申报表

(可在http://ces.nju.edu.cn/bgxz/Index.aspx 下载附件的电子表格)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