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自学考试08年本科毕业生办理学士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2-13 查看次数:946 次
1、我校200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请于2009年3月6日-7日到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申请事宜,逾期不予补办;(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南园教学楼二楼)
2、请携带毕业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与复印件(或是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组织部门红章);同时请准备两寸蓝底证件照一张备用(在09年4月领取学位证书时用),本次不交照片。
3、如果外语课程属于免考,请务必携带外语免考材料的原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包括参加四、六级考试所属院校的毕业证书原件;或是参加四、六级考试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带照片的证明)、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英语专业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等;
4、务必保证身份证号码的准确(电子注册用)。遇到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上身份证号码有误的情况请提出,视情况处理。有身份证号的军人,请使用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的军人,请填写完整的军官(士兵)证号,并留下复印件。
5、凡申请学位者,可事先填好“学位申请表”。
当前位置:
新闻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