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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第五次教学计划修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12-12   查看次数:1628

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第五次教学计划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办学单位:

  自2005年第四次修订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以来,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有所调整变化,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育部教高[2007]9号文件明确规定部属院校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自2007年起停止招收脱产班,江苏省教育厅2007年4月发布了苏教高[2007]3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指南。为了适应成人高等教育发展和专业建设的新要求,并结合“调整专业结构、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的工作思路,现决定在新的一个教学周期开始之际第五次修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并制定《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第五次教学计划修订工作指导意见》(附后)。

  请各有关院系、办学单位按照《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第五次教学计划修订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市场需求和专业办学特色,认真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专业以08年申报招生的专业为准),并请将修订后的教学计划于11月12日前送交学历教育部,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edazik@nju.edu.cn一份。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

  《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第五次教学计划修订工作指导意见》